关于开展2020-2021-2学期廉政谈话的通知
正值建党一百周年之际,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我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严格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,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,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,根据学院纪委工作计划与安排,本学期将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谈话内容
1.本学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;
2.本学期部门廉政风险点梳理及防控措施制定情况;
3.本人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情况;
4.本部门意识形态建设情况。
二、谈话安排
1.谈话对象: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资产管理处、总务处、继续教育处及饭店管理系、旅游与休闲管理系主要负责人。
2.谈话时间: 6月中旬—7月中旬。具体谈话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纪委
2021年6月15日